江津区司法局三举措抓实社区矫正工作

02.03.2018  12:51
一是抓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严格刑罚执行的“程序性”和日常管理的“证据性”,从每一个执法环节具体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第二批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着力在严管级罪犯教育矫治、脱管追逃、收监执行等方面,切实增强非监禁刑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努力向社会输送守法公民。
    二是抓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加快建设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与远程督查系统,初步实现区与镇(街)两级社区矫正全面监控、重点督查和调度指挥;在做好定位监控、视频点到等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加紧完善人脸识别、指纹打卡等信息化技术运用,推进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社区矫正公检法司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抓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创新推行社区服刑人员“1+5+N”管理模式,推动管理重心向基层下移。“1”即以改造罪犯为中心,“5”即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小组,由矫正工作者、民警、村(居)委员、网格员、家庭成员组成。其中“矫正工作者”由一名司法助理员和一名专职工作者组成,由司法助理员任矫正小组组长。“N”即链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若干人员参与帮教;积极争取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非执法类项目(风险评估、心理疏导、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帮扶就业等)工作。继续开展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两类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