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司法局五项措施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22.05.2015  11:12

   201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荣昌县司法局立足实际,积极推出人民调解五项举措,为新一年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指明方向。

   一是 继续创新思路,努力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在继续坚持推行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访调援”对接通报机制等已建联动机制的基础上,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协调公安、法庭、信访等部门,探索建立适用于该县的“大调解联动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有效地开展各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二是 加强队伍建设,倾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需要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年内,将对县内各人民调解组织的人员、机构等内容进行全面摸底规范,并采取以集中培训为主,分片分区域培训为辅的方式,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全覆盖式的“业务知识+道德修养”的综合素质培训,努力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三是 采取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营造人民调解宣传新环境。在运用举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传统方式,继续宣传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运用微信、微博、法治电视节目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及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建立人民调解宣传新格局。

   四是 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四级网络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年内,将重点加强第四级网络建设,着力强化自然村和居民小区调解组织的建设。同时,将有效督促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物业、医疗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运用专业知识调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各领域的矛盾纠纷,全力做好矛盾纠纷预警防控工作。 

   五是 认真完善人民调解员保障机制,坚持和完善调解员的案件补贴办法。结合实际,继续坚持和推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有效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