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25.04.2019  11:02
重庆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制定了《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了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培训方案,明确了选派人员、重点任务和培训要求,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狱改造优势和戒毒教育矫治优势,积极推动实现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印发《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监狱管理局局长、教育矫治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监狱、戒毒所、区县司法局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级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实施意见》部署健全“五大体系”
  第一,建立健全警察延伸监管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实现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所有区县全覆盖。要建立完善选派警察轮换派遣制度,完善选派警察考核管理制度,打通选派警察交流晋升渠道,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
  第二,建立健全衔接配合管理体系。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为目标,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实现监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规范监狱、社区矫正机构法律文书送达,加强交付接收配合,做好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配合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督察。
  第三,建立健全教育矫正体系。要整合教育资源,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教育资源库,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教育人才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培养,对选派警察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社会工作、执法实务、信息系统操作等专业化培训。全面开展心理矫治,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和矫正方案。强化矫正质量评估,实现对服刑人员的动态管理。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加大政府购买力度,促进教育矫正社会化。
  第四,建立健全帮困扶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措施,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帮扶。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协助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重庆市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落实未成年人帮扶措施,积极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就学问题。丰富帮教转化手段,创新监地协作模式,提高帮困扶助实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筛查研判机制,建立科学实用的危险性评估标准,完善罪犯危险性评估制度,实施重点管控。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指挥中心联动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的协同指挥、及时处置。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切实压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责任。
   二、开展监狱(戒毒)警察集中业务培训
       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有关部署,重庆市司法局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有序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19年共抽调了77名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所有区县全覆盖。   3月25日至29日,重庆市司法局举办了为期一周的新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集中业务培训班,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谭爱国主持了开班仪式。陈治元副局长从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出发,深刻阐述了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监狱(戒毒)警察传承优良、真抓实干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次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工作概述、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社区矫正工作实务,内容丰富、涵盖面广,为全体参训学员提供了一次社区矫正业务学习大餐。培训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需求,除了进行分项业务培训之外,还特别邀请了实战经验丰富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骨干前来传经送宝。培训氛围活跃、效果良好,参训学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学会了方法,为下一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深入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帮扶三个主要职能,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坚守底线安全,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工作中坚持定位监控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经常性巡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网上巡查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紧盯调查评估、入矫宣告、周报告、请销假等重点环节和经常出现问题的重点人员,防止脱管漏管。充分利用在监狱、戒毒场所的监督管理经验,依法运用监狱、戒毒工作中成熟的工作方法,参与落实组织、监督、检查等任务,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和震慑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监狱、戒毒机构和社区矫正机构之间的衔接配合,协助解决诸如保外就医人员执行难、收监难等问题,促进形成工作合力,减少社会安全隐患。
  二是发挥经验优势,做好教育矫正工作。把教育矫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教育矫治服刑、戒毒人员的经验优势,综合考虑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类别、犯罪类型、个体特征、悔罪表现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矫正,提高工作实效。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的特点和要求,不断丰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措施,切实抓好思想道德、法律常识、心理健康等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道德、法治观念,从思想认识、知识储备、心理准备等方面适应社会要求。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组织社会帮扶力量,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助、社会保险等实际问题,保障社区服刑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让他们安心在社区接受教育矫正。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协调指导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能力,增强他们融入社会的信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