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出重拳”严抓队伍作风建设

15.03.2016  15:51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各班子成员,各科室、所、处、中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主体,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责任,让每个干部职工随时绷紧反腐这根弦,做到务实清廉。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和“八严禁十二不准”及县委“六带头六不准”等规定,紧盯四风,严防“四风”的反弹,全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

  三是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内容由平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测评两部分组成。重点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司法所基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促进干部职工增强工作效能,抓好本职工作。

  四是成立司法行政工作督查组。每月不定期采取实地督查或明察暗访等形式,督查科室、所、处、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公车私用、专项部署等重点工作以及各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等情况;督查干部职工(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有无违反行政效能有关规定及不勤不廉等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提交局党组研究处理;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督查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对违规,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提出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从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纪律意识,廉洁意识,看齐意识,争做为民服务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