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四项措施”抓好抓实农民工维权工作

08.12.2015  16:02
  一是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两项职能有效衔接,根据农民工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调解的先行调处或引导到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有效节约农民工诉求时间;对矛盾复杂、难以调解的纠纷,直接作为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受理,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防止矛盾纠纷久调不决。   二是加强部门单位间联动,积极与法院、劳动监察、工会等部门加强联系,强化部门联动对接,深化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劳动仲裁的衔接机制。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讨薪和工伤的案件简化程序,符合条件的案件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涉及农民工案件及时介入,寻求最及时、妥善的解决途径。   三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建立健全案前告知、限时办结、公开承诺、档案管理、检查考核等制度,为有需要的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   四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抓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关,推行案质量跟踪制、回访制,采取阅卷,定期抽评、半年互评,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法,杜绝办理有偿案件、人情案、关系案,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办理的法律援助案卷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