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司法局实施星级考核评定 推进调解队伍建设

21.05.2015  11:26

   日前,合川区司法局依据《人民调解法》,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在该区人民调解员中开展“星级调解员”评定活动。

  该《办法》明确了星级人民调解员评定范围,即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调解员,企业、市场、劳动、医患、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调解员;分设“一星、二星、三星”人民调解员等“三个”星级等次,详细规定了各星级的评定条件。“星级调解员”评定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根据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实绩、资历等情况,经考核评审后确定相应星级并实行动态管理。《办法》规定,“一星、二星”人民调解员的评定,由各司法所具体实施,并报区司法局备案;“三星”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推荐,区司法局负责评定,每届评定15名。对“三星”人民调解员,授予“调解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据悉,实施“星级调解员”评定,旨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该区人民调解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