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项检查

22.10.2018  16:34
近日,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四部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执法活动开展全面监管检查,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脱管、漏管,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犯罪,及时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教育科学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
    一是见人见档、认真核查。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个司法所,对所有社区矫正人员采取现场点名、查看周报到、日记载、月学习、月社区服务和季思想汇报等,详细掌握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开展情况。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手续不齐全、日记载不详实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进行指出并强调,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面对面讲,强调规矩。检察四部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分别进行相关的法治教育,重点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制度,同时表明对违反监管制度、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举例说明违反法律法规和又重新犯罪被收监的典型案例,告诫社区矫正人员为与不为,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三是做好衔接,强化帮扶。根据相关文件,司法所对刑满释放人员要加强与当地政府衔接,各村及时建立安置帮教小组,对刑释人员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检查小组对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情况进行电话抽查,了解各村安置帮教工作是否落实、帮扶是否到位,并详细查阅了档案。
    检查组要求,全县各司法所紧密结合监管实际,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松懈,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做到重点关注,工作细之又细,实施动态式管理和连续式排查确保管控措施到位,筑牢“特殊人员”监管安全防线,提高监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