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司法局突出四个字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22.01.2018  16:40
一是突出一个“明”字。结合梁平区实际,将人民调解案件按照复杂程度和调解难易程度划分简易案件(含口头调解案件)、一般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案卷卷皮、三种表格和文书下发到各调委会。统一培训调解员,要求调解员做到对每一个调解案件的实质要件和形式件要明明白白。
    二是突出一个“细”字。为了杜绝虚报、冒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保证人民调解案件质量,各司法所对辖区内各调委会上报的人民调解案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形成书面请示连同案件材料一并上交到基层科,基层科具体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一把尺” 专人核审。
    三是突出一个“实”字。抽调专人对各调委会上报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复查。通过电话抽查,回访等方式逐件复查案件的真实性、满意度。
    四是突出一个“”字。格调解补贴发放程序和纪律,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补贴费用,各司法所将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在乡镇(街道)所在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区司法局对人民调解的统计数量、案卷质量以及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违纪的情况,收回发放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