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木洞司法所“三个做好”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27.01.2016  12:33
      一是做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积极履行职能,协助镇党委、政府依法处理好本辖区的重大经济、社会事务,尤其是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发挥好“为一方服务,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的重要作用。

  二是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司法所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努力将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实际出发,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平安和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