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云龙司法所三强化做好社区矫正监管教育

07.09.2015  16:16

为了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重庆市1+4社区矫正规定,梁平县云龙司法所从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出发,把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作为中心任务,规范执法行为,三个强化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一是强化走访,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接收后7日内完成第一次实地家庭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和本人在村或社区的居住情况和现实表现,根据犯罪情况提出矫正方案,促使其主动接受矫正。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人员每月上门查看拍照,督促其亲属照料监管,对原已分类管理的服刑人员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完成走访实地了解邻居和村(居)委会对服刑人员的评价。

二是强化定位,针对个别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手机两天一次定位抽查,随时掌握服刑人员在位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提醒和及时有效处置。

三是强化抽查,工作人员每周不定时电话抽查,要求服刑人员报告在位情况,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

    通过以上措施,目前在册服刑人员未发生脱漏管,监管教育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