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江北司法所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工作质量

09.03.2016  16:06

    涪陵区江北街道把2016年确定为“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升年”,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上档升级,近日,涪陵区江北司法所对辖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骨干成员进行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旨在打造一批属于江北本地的精英人民调解员队伍。

    此次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就调解程序、调解技巧、司法确认和文书统一等方面进行了培训。调解文书要求一律按照司法部2011年《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统计报表规范化制作》制作,并要求调解员现场制作调解文书,每个调解员独立制作一卷人民调解案卷,现场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目标考核成绩。

    通过此次培训,各参训人员进一步认清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掌握了新的业务技能,为推动调解质量和规范化建设的升级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