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贵别吃”的五台山,咋成了“价格信得过”
国家旅游局携手旅游景区,向社会正式发布首批“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1801家旅游景区成为首批“信得过”景区。
(5月25日新华社)
对这个名单,网上质疑声一片。笔者惊奇地发现,名单里竟然有饱受争议的两个景点,一个是五台山,一个是凤凰古城。
五台山,一盘“野蘑菇炖小鸡”100多块钱,当游客反映问题的时候,景区管理部门给出的回应是:嫌贵你可以不吃。凤凰古城,将所有的门票捆绑销售,还有“强制游客拍照”等问题。
这两景区,都是因为价格问题受到质疑的,他们不仅不是游客“信得过”的,而恰恰是“信不过”的。如此饱受争议的景区为何还成了“信得过”?
还有一个问题,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说法,从2015年3月起启动“价格信得过景区”创建活动,创建的时间是3年。也就是说,从理论上来说,这些名单充其量只能算是“创建价格信得过景区名单”,创建还没有结果,为何偏偏要说成是“信得过景区”?再说了,“信得过”或者是“信不过”让谁说了算?是旅游局还是游客?我想最起码这个裁判应该是游客。
“价格信得过景区”,藏着多少“五台山的野蘑菇”和让游客至今愤愤不平的凤凰古城?开展“价格信得过景区”评选是好事情,但是别沦为花钱买荣誉的风景。
郭元鹏(电视编辑)
@前溪:“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要让游客信得过,才有公信力,现在连评选都这么“混乱”,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李振忠:不妨对“信得过”景点来一次“信不过”质疑。其一,到底游客的“用脚投票”被采纳了多少?其二,是官方“信得过”还是游客“信得过”?如果是单纯的权钱交易性质的批发奖牌,我们游客反而信不过。
@叶祝颐:摆脱门票经济依赖,拿出诚意让利于民吧。
@毛旭松:公布名单是治标之策,想要治本就得釜底抽薪,彻底切断灰色利益链条,重构诚信价值体系。
@吴雪梅:没有法律作为有效的后盾,就像易碎的玻璃,景区再美好的承诺终不过是空口无凭。
@吴应海:不应叫“价格信得过景区”,而应叫“价格作出‘六项承诺’景区”。
@舒圣祥:国家旅游局无形中以部门公信力为景区信誉做了担保。这显然不妥当。更何况,那些没有进入榜单的景区,价格就是信不过的?如果没入榜就代表价格信不过,那么价格监管部门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