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剩一两罚款500元 这是什么霸王条款

07.07.2015  09:27

在公司食堂吃饭,只因剩了一两饭菜,就被罚了500元。近日,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反映,他入职4个月已5次因剩饭菜被罚款。

(7月6日《南方都市报》)

公司声称,“这不叫罚款,叫捐款。”所有罚金直接入账公司工会员工互助基金,用于帮助困难员工。但捐款的前提是自愿,公司怎能如此欺人太甚同时自欺欺人?

实际上,企业依据自己制订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动辄扣款罚款,已十分普遍。虽然有些规定的出发点可以理解,但于一家企业,却明显是对法律的越位,本身就是违法的,自身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当然也就难以服人。当然,那位4个月就5次因剩饭被罚款的员工也该反思:不浪费真的很难做到吗?钱夙伟(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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