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司法局“三个从严”祛歪风正作风树形象

27.08.2015  17:55

  合川区司法局围绕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坚持以“三严”举措祛歪风、正作风、树形象,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是从严贯彻“八项规定”。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有效之文。同时,充分发挥党纪政律条规、国家法律法规对党员干部的规范和制约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及时了解、领会精神,不断提高党纪意识和法规意识,促进遵纪守法良好风尚的形成。二是从严落实“约法三章”。强化对三公经费的预算约束,加强支出核算,严格报销审批,促进其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严肃机构编制、人事、财政工作纪律,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严防“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现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规范,杜绝了违规问题。三是从严执行督查纪律。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及警务警风督查组的职能作用,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明查暗访,有针对性地督查各内设及派驻机构改进作风的实效,重点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