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18名新任人民监督员上岗监督11件事项

26.07.2015  14:10

  7月20日,我市218名人民监督员正式获聘履职。这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我市选任的首届人民监督员。

  据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届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202人,占总数的9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3人,占总数的20%;中共党员136人,占总数的62%;民主党派34人,占总数的16%;无党派群众48人,占总数的22%。与以往不同的是,他们中有一半以上来自社区、乡镇、企业等基层单位。

  据介绍,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人民监督员履行案件监督职责,具体有11项监督事项,包括: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监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索、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情况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

 

选稿编辑:陈梅

链接: http://www.cqrb.cn/xinwen/yaowen/2015-07-26/395791.html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