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布2017上半年44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04.08.2017  09:20

交巡警总队对2017年上半年终生禁驾人员进行曝光;被裁决为终生禁驾的人员信息已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驾考,系统会自动锁定。
      据统计,此次曝光的44名终生禁驾人员中,因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有25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19人,其中,今年以来被终生禁驾的人员中,“80后”有15人,“90后”有9人,占到总人数的54.5%。

终生禁驾案例 以案说法

典型案例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2016年3月份,彭建军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渝FEE023小型轿车由开州大道(中)往滨湖路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月潭街帅乡路路口路段时,遇谭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搭乘付某某由开中校往工业品市场方向行驶,且当时谭某某、付某某未佩带安全头盔,谭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时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彭建军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最后因以上驾驶人违法和不文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致使两车相撞,造成付某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谭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彭建军驾车逃逸现场。

典型案例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2016年12月1日晚上,秦志宗酒后驾驶渝D62260号小型普通客车,搭乘孙某某、谭某某等六人,从洋渡镇同合场往金竹水库方向行驶。21时左右,当车行驶至金竹村道(小地名:尖子山)一左转急弯后,车辆从公路右侧驶出路面,翻坠至10米高的崖下,造成孙某某当场死亡,秦志宗、谭某某等五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因秦志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这些被终生禁驾的驾驶员,都是因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这都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驾驶人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驾车出行时要谨记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肇事不逃逸,切莫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酿成大祸。

下一步,重庆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加大“三追两检一挂牌”运输企业、主任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多次违法车辆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曝光警示力度,确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