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和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提出要求

13.07.2016  00:06

 

7月8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部分组织召开部分区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市卫生计生委指导处、政法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卫生计生委,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区县就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现状、职责分工和存在问题及建议;贯彻实施《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和问题,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再生育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发言。

副主任吴良和参会并提出要求。一是要认清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形势,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增强依法治理能力。二是要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抓好宣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文明执法,妥善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抓好案卷规范,提高案卷质量。三是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做到靠前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