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农委机关建党95周年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12.05.2016  09:08

渝委农发〔2016〕15号 

 

机关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农委机关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建党95周年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6〕50号)精神,市委农工委决定,在市农委机关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数量及名额分配

按照有关规定及过去惯例,以党员人数、党务工作者人数和基层党组织数为基础,表彰比例原则上按优秀共产党员45:1、优秀党务工作者22:1、先进基层党组织10:1 确定。今年,市委农工委在市农委机关表彰名额为: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一)基本条件

1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农业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农业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建功立业、成效明显。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表彰重点

1 推荐表彰对象主要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农委机关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2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机关一线的党员倾斜,向普通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党务骨干倾斜。市管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已故党员不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三、推荐、审批程序

一是民主推荐 。各推荐支部按照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遴选,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二是组织考察。 推荐支部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三是报送材料。 于6月3日前按要求上报有关推荐材料。 四是研究审批。 机关党委提出建议名单,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报请市委农工委会议研究审定拟表彰对象。 五是进行公示。 将工委拟表彰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报送材料

1、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情况、推荐对象结构分布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2、《市级农村工作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市级农村工作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市级农村工作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各类推荐和审批表式样见附件3);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和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按时报送市农委机关党办。

五、表彰奖励方式

以市委农工委名义印发《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对受表彰对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牌。

联 系 人:陈海华 89133203 

     

附件:          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6/05/635986399019231147.doc

1 市农委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市级农村工作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市级农村工作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市级农村工作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 填表说明

 

 

                                        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