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出台举措 确保学生“暑假安全不放假”

14.08.2020  07:11

重庆日报消息,如何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8月13日,重庆日报记者获悉,我市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纷纷出台相关举措,为假期里的“神兽”们保驾护航,同时也提醒各方做好相关工作,防范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日前,渝中区中华路小学通过微信、班级QQ群等方式,给家长们发出了“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42条”,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工作。中华路小学校长曾菁说,学校放暑假了,但学生的“暑假安全不放假”。学校制作了各类安全提示和课件,提醒学生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在河道、湖泊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场所戏水或游泳;不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如果发现同伴水,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同时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但不可盲目施救。

沙坪坝区覃家岗小学通过钉钉软件向家长们发出了“暑假防疫温馨提示”,告知家长暑假期间非必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离渝学生须向班主任报告备案,返渝前须向所在学校和社区报告。

各区县也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学生暑期安全。合川区开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3个,为师生疏导防疫疑惑提供便利。各学校通过钉钉、微信公众号、家校群等多种手段,对全体师生员工及家长进行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按照疫情防控措施和政策规范加强个人防护。

丰都县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了百余个排查方案,对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校舍建筑隐患,以及用电、防雷等各类设施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暑假期间,不少中职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实习活动。为此,市教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中职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职学校只能安排学生到低风险地区开展实习活动。同时,要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原则,企业、学校、学生应签订三方协议,并取得学生监护人同意。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学生实习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各中职学校必须第一时间中止实习活动。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重庆日报记者 匡丽娜

原标题:我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出台举措  确保学生“暑假安全不放假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