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不签?求职注意啥?这些社保问题你是否遇到

03.06.2017  10:25

怀孕后单位要求离职合法吗?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求职工作该注意些什么?2日上午,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普法宣传月”活动在渝北区空港广场启动,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向过往市民进行了相关法律咨询,并组建了12支普法宣传队将进入各行各业进行宣传。

去年全市仲裁立案34000件

在现场,一位市民前来咨询,她在一家公司上班,刚刚转正就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她将此事告诉了人力主管,不料却被辞退。现场工作人员告诉她,可以先和公司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严重失职违纪,无故辞退怀孕女员工是违法的。此外,还可以找企业或街道的调解组织帮助调解。如果实在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公司是无故辞退的。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受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去年,我市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共62000件,仲裁立案处理34000件。其中,关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居多。随着总数上升,案件的结构上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前几年,社保占的比例特别大,尤其是工伤保险,前年占到了三四成,这两年比例有所下降。

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需牢记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力社保四法两条例包括《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为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市人力社保局分领域、分类别组建了12支普法宣传队。针对百姓关注的相关人力社保法规政策,他们还梳理出了一些常见问题,提醒市民注意。

问题一、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答: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不要签订下面几种合同:(1)口头合同,有的企业不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工时等;(2)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与劳动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来逃避责任;(3)“两张皮”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害怕劳动保障部门监督,与应聘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来应付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4)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名目众多的费用,劳动者稍有违反管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即“合法”扣留这部分押金;(5)“卖身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在合同中约定“一切行为听从用人单位安排”。

问题二:哪些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的职工医保?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2)具有我市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问题三:目前重庆市最新的产假标准是多少天?

答:2016年1月1日起,女职工生育的享受12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问题四:试用期的工资,是不是用工单位随便给就可以了?

答:不能随便给,试用期,用工单位开出的最低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80%,底线就是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雍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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