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立商事调解中心 完善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

20.12.2018  16:00
12月19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揭牌,首批聘任的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正式上岗。
    市司法局、市贸促会、市高法院、市商务委(自贸办)、市工商联、市仲裁办、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贸仲委(海仲委)西南分会等单位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市贸促会副会长邓文年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的决定》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关于聘任调解员的决定》,与会领导为聘任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市高法院专委夏红丽、市商务委副巡视员孙华培、市司法局陈治元副局长分别讲话。市贸促会副会长程尧主持会议。
    市司法局陈治元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自贸试验区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是制度创新的高地。设立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作为重庆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的重要改革试点任务,由市司法局、市贸促会共同设立,旨在为自贸试验区内的国内外商事主体提供一个成本低、对抗性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纠纷化解途径,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地处理国际经贸争端,进一步满足不同主体化解商事纠纷的诉求,保障自贸试验区各类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打造重庆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他强调,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推进调解中心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要推进制度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国际商事调解制度机制,激发调解中心的发展活力。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拓展调解员选聘的开放化、国际化路径,努力建设一支会调解、善调解、能调解的商事调解员队伍,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主体的需求。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以热情周到的服务让前来寻求调解的商事主体“宾至如归”。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有关行业发展动态信息,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为促进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添智添力。
    今年来,围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要求,市司法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健全完善服务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制定了《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等意见措施,在第五届重庆律师论坛中专门就“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组建了“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律师服务团”“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律师服务团”,建立了涉外律师人才库,设立了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渝信公证处重庆自贸试验区公证服务中心,正积极推动设立两江新区公证机构。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的成立,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市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将更好地为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重庆自贸试验区企业代表,律师事务所代表,及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共130余人参加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