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启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系统

30.08.2015  11:3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发布抽检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信息,市局新开发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系统。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系统不但实现了内网的抽检信息采集、查询、统计、案件移交、案件跟踪等功能,还能将抽检不合格的商品信息直接导出到外网,向社会公布并向公众提供流通领域抽检中不合格商品信息的查询功能。该系统的启用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提高不合格商品信息的发布效率,增大不合格商品的曝光率,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