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推进审判均衡化效果明显

01.06.2016  21:12
  为全面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及钱锋院长视察四中法院辖区时重要讲话精神,市四中法院不断探索科学管理方法,以提升结案率为突破点推进审判均衡化,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4月,该院受理案件1111件,结案712件,分别同比增长28.64%、23.99%,结案率64.09%,每月结案率均居全市中级法院前列。

  一是细化繁简分流提升审判效率。制定《案件繁简分流暂行规定》,按照立案、审判、执行三个流程逐级繁简分流。立案环节落实“难易分类”,按照不同的案件类型和一般情形下案件办理的难易程度,将案件分为简单案件、一般案件和重大案件,并进行网络标识和物理标识;审理环节落实“繁简分流”,对简单案件和符合条件的一般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简化裁判文书,对开庭审理的案件,明确当庭裁判率不低于此类案件数的80%;执行环节落实“快执分流”,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集中办理、快速执行,从源头保障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二是优化审判组织激发整体活力。制定《关于审判团队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在兼顾专业化和均衡化的前提下科学、合理配置8个办案团队,由立案庭均衡、随机分案,调衡办案压力;月初拟定团队结案计划,每周通报晒比结案进度,月底通报结案情况,与部门评优评先和干警平时考核挂钩;运用大数据动态分析,每月精细化考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业绩,法官业绩包括承办及参与案件得分、案例得分、参加审委会及专委会加分,辅助人员考评辅助业绩得分和其他得分,月底公布38名主审法官、12名书记员得分情况,倒逼法官每月均衡结案,提高每月结案率。今年以来,该院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每月均在99.98%以上。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办案流程。持续强化均衡结案,每月召开1次审判长联席会,由审判长汇报所在办案团队当月超期未结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数量、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以及结案计划,切实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切实提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均衡结案意识,避免“前松后紧”、搞突击办案;规范办案流程和节点控制,制定完善《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流程节点实施细则》《评查工作实施细则》等小制度,注重过程控制和补强事后监督,健全完善法官审判业绩各类台账,规范鉴定程序,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