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司法局四举措加强特殊人群安全稳定工作

27.09.2018  15:12
一是开展集中走访排查。司法所每月至少完成一次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全面走访,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走访、当面谈话等多种方式,深入细致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村居委员会的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和排查涉及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不安定因素,综合分析判断,划分出重点人员,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不发生刑事案件和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有力防范、迅速处置,控制安全稳定风险。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日记载、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的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等监管制度。全面运用定位手机、指纹报到仪和人面识别仪等信息技术实施日常监管,对定位情况要做到每日查看,对重点人员要做到每日至少抽查一次人机分离情况,对一般人员做到每周至少抽查一次人机分离情况,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落实安置帮教。发挥好司法行政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协调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管控、帮教工作人员和责任,制定管控、帮教方案,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做好监所服刑人员信息衔接工作,做好核查和回执工作。做到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100%,一般帮教对象摸清人员去向,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转为安置帮教对象。做好人员安置和救助,落实对三无人员的临时救助和住房安置,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障。定期对管控、帮教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针对管控工作暴露出的漏洞和帮教取得的效果,及时调整方案和措施,确保不漏管失控。
    四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出现严重隐患苗头或发生突发应急事件的,要及时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启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出现严重隐患苗头或发生突发应急事件的,司法所要立即将情况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