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四举措”强化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10.05.2016  12:44

为实现汛期全县安全生产稳定,石柱县安监局四举措强化汛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乡镇、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事故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二是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利用石柱非煤矿山微信群信息平台,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监督,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三部曲”的工作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及时下达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汛期各类险情及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四是强化值守,科学处置。各非煤矿山企业实行汛期全天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联系畅通。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度汛方案,备足必要的防汛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快速有效施救。同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乡镇非煤矿山企业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