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环保局“四抓四强化”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17.10.2017  16:48

  一是抓跟踪评价,强化项目环评联动。督促实施满5年的产业园区全部开展规划跟踪环评工作,将规划环评结论、审查意见及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作为对项目准入的硬约束,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落实情况与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挂钩,以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环评审批管理。

  二是抓简政放权,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依法取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府网站、环保局官方微博、微信予以公告,明确不予受理时间;依法取消环评审批前置,并联办理,简化了企业前期手续办理的流程和时限,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率先实现技术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流程,广泛征求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意见后实施并进行公开,保证审查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是抓法制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学习新建管条例,通过在政府常务会领学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区委党校讲学,邀请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重点企业负责人参与环保大讲堂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及内部各科室站队交流学习等方式,将建管条例的新要求新变化尤其是明确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的五种情形及法律责任入脑入心,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共识。

  四是抓执法监管,强化违法查处力度。将管理的重点调整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执法监管主体,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阶段的落实环保责任,严厉打击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