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项举措”探索园区安全监管新模式
26.07.2015 10:3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一是制定企业风险等级标准。 针对由政府主导的园区管委会加企业、物业经营开发加业主、核心企业加产业链的“三类园区”模式特点,根据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危险程度、风险程度、风险管控能力、科技水平、工艺布局、设施设备的本质安全水平等因素,制定完善科学、实用的企业风险等级标准。
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主动服务企业,重点对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开展联合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把园区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园区建设整体规划中,切实改善和优化园区企业布局;在园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方面,积极完善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手续。
四是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按照新安法要求,充分考虑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监管要求,从主体责任、技术管理、现场落实三个方面,制定科学合理、严格落实、有效评估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安全生产执法“三部曲”。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6.07.201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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