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法院四项举措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

27.08.2015  14:04
  沙坪坝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开展以来,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1312件,审结903件,调撤率85.75 %,平均审理时间28.91天,所审结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无一申诉信访、无一申请再审。

  一是明确职责分配。制定《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的通知》,对小额诉讼运行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分解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流程有效衔接。明确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立案审查由立案庭负责,具体案件由各业务庭办理,当事人对小额程序产生异议由业务庭指定其他法官审查,发现不适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及时转换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审管办定期对小额诉讼的适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工作绩效考核。

  二是细化立案审查。选派专人负责小额诉讼的立案,严格把握诉讼标的额以及“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标准,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在信息录入时勾选小额诉讼,并在纸质卷宗上标明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便于快速办理。对已标明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要求审判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除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自行决定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三是做到“三个告知”。针对当事人不了解、小额诉讼适用率不高的实际情况,做好立案告知、庭前告知、判后告知。立案人员在立案阶段及时告知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当事人案件适用程序、一审终审等相关事项;庭前阶段审判人员及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小额诉讼程序特点与救济途径、证据规则与法律事实等,让当事人能够充分理解程序规则与法律后果,提升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认知程度;判后耐心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内容,促使其服判息诉并自动履行,服判息诉率为100%。

  四是确保宣传到位。制作“小额诉讼”程序流程图、小额速裁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印制小额诉讼须知摆放在诉讼服务中心,向当事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宣传展示小额诉讼程序的便捷、高效、低成本优点,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尽可能地扩大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同时,积极借助媒体、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宣传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较好地宣传了小额速裁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沙坪坝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