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四项举措提升乡镇环保监管水平

10.12.2015  12:53

一是建立环保机构和充实环保人员。在全县40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置独立环境保护所,共核定编制171名。今年7月,通过考试考核为乡镇街道环保所充实工作人员157人,并明确凡是乡镇环保所人员调整必需事先征得县环保部门的同意。

二是实施能力达标建设。把乡镇街道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纳入属地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按照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达标要求,为环保所统一配置环保执法车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摄像机、GPS定位仪和录音笔等设施,全县40个乡镇街道环保能力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是建立环境监管工作制度。明确乡镇街道环保所职能职责,制定《乡镇街道环境污染投诉处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等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畜禽养殖污染源监管、环境信访处置等管理台账,不断规范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环保业务培训。针对今年新进人员较多的情况,组织所有环保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有效地解决乡镇环保所“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