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收了回扣,如今还是没跑脱 眼科主任获刑3年

05.09.2017  19:34

慢新闻-重庆晚报消息,近日,因在医疗耗材采购环节收受贿赂,璧山区某医院原眼科主任赵某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

璧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医疗耗材采购环节商业贿赂案件呈一人行贿多人、一人收受多人贿赂的特点。该检察院把行贿一方作为突破口,锁定重点侦查对象,迅速掌握了医药公司工作人员在销售人工晶体业务中向多人行贿的情况。

2006年,某医药器械公司销售人员汤某找到时任璧山某医院眼科主任的赵某,希望赵某能大量采购自己代销的人工晶体,同时向赵某表示,自己会根据实际销售人工晶体的数量、型号,按照一定的回扣标准给予赵某回扣费,赵某对销售人员的提议欣然接受。

他们每次送给我钱时,都会同时给我一张纸条,上面记载了使用晶体的数量、型号、回扣标准,这样我才知道具体的回扣标准。”尝到甜头后,赵某用同样的伎俩,又购进了另外一家公司代销的人工晶体,运用手中权力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

就这样,在2008年至2015年期间,赵某利用担任壁山区某医院眼科主任的职务之便,在引进、采购医疗耗材等经济往来中,为两家公司在向璧山区某医院销售人工晶体的过程中谋取利益,在账外暗中收受上述两公司工作人员给付的回扣费共计37万元。

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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