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国务院新修订《信访条例》在渝实施十周年纪实

05.05.2015  18:35
      奏响理性和谐的乐章
  ——国务院新修订《信访条例》在渝实施十周年纪实
  “为了我们小区的治安,这堵墙必须得修!”“墙修起来遮挡了我们的阳光,绝不能修!”……
  为了一堵墙的修建,前不久,荣昌县濑溪河畔南滨东路两个小区的业主发生了激烈争吵。主张修墙的天正河畔名郡小区是为了加强治安防控;但这堵墙的修建,又影响到一旁安置房小区13户居民的日常采光,对小区门面的经营也可能不利。
  这起矛盾引发业主多次聚集,也引起县政府负责人的高度重视。该负责人数次从中协调,最终促使问题解决:围墙尽量靠河畔名郡小区一侧修建;给予受影响的13户居民适当经济补助。
  既要保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好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这就是信访工作的使命,重大而光荣。从2005年5月1日起,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正式施行,它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明确了信访人和信访职能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一步规范了信访秩序。
  围绕《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强信访工作的法治保障和制度建设。2009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重庆市信访条例》。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市先后配套建立了干部接访下访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20余项制度和办法,逐步构建起“畅通、务实、高效、公开”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促进问题及时化解
  “生活实在是艰难,不然也不会给你们写信!”近日,万州区高峰镇洪安村62岁的张兴美老人给万州区政府负责人写信求援。老人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和女儿女婿生活,前不久女儿查出患有乳腺癌,一家人的生活和医药费用全靠女婿一人打工维持。
  万州区政府负责人收到来信后立即安排镇里给予帮助,随后还专程到老人家里探望,送去慰问金;区民政局对老人的女儿给予医疗救助,区人力社保局帮助老人办理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高峰镇为其申报救助资金、帮助她们提出城乡低保申请。合力救助帮扶下,张兴美老人一家人的生活有了较大改善。
  一位普通的农村居民,给区长写信很快得到回应和关怀,这缘于我市信访件直接呈报制度的建立。信访部门将信访突出个案、群体问题等信访件,直接呈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阅批,推动问题解决。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各区县各部门负责人普遍遵行,使得许多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
  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我市着力打造信、访、网、电一体化诉求表达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市、区县均建成群众来访接待大厅,相关职能部门动态入驻,为信访群众提供温馨的诉求表达场所;部分区县群众写信反映问题还一律免贴邮票。今年以来,借助新开发的重庆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全市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的基本信息、处理环节、进展和结果通过互联网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评价。
  变被动回应为主动走访,把问题发现化解在基层
  近日,渝中区委负责人出现在七星岗街道捍卫路社区银中大厦的院坝内。新德村197号楼的居民老肖一个劲地向他反映,小区内180多户居民没有活动场所,而且乱停车现象比较严重,影响大家出行。
  “老肖,你的问题我都记下来了,我们尽快摸情况,拿出解决的办法。”一个星期后,老肖反映的情况基本得到了解决。
  在渝中区,党员干部都有自己的“社区工作日”。定期走访群众,搜集意见促成问题解决,成为了“必修课”。以前群众跑路,现在干部跑腿,一大批具体问题化解在基层。
  除渝中区“社区工作日”以外,还有合川区“村居民开放日”、江津区“群众院坝会”、大渡口区“民生服务团”、沙坪坝区“一线工作法”、綦江区“干部赶场”、云阳县“民生面对面”等干部下访群众机制探索。
  《信访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明确规定市领导每年接访下访群众不少于2天、区县领导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干部每周至少1天。每年全市10万名干部参与下访群众工作,处置各类矛盾和问题20万余件次,90%得到了及时化解处理。
  敢于直面问题,积极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
  在潼南县,一起发生在4年前的交通事故让当地居民记忆犹新。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引发了多次上访集访,成为潼南县当时最为突出、棘手的信访问题。
  2011年9月30日21时左右,一辆客运班车在小渡镇遭遇车祸,车辆坠入路旁水田,导致车上31人不同程度受伤。然而肇事车辆的车主没有赔付能力,车辆违规超载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巨额医疗费用无人买单。伤员和亲属多次到县上访、到市集访,言辞行为激烈。
  此案化解的焦点在于,巨额赔偿如何落实。潼南县委负责人主动包案,与伤员亲属代表多次交流,倾听梳理大家的意见。该负责人先后9次召集各方开会协调,还多次到市级部门争取资金帮助和政策支持。到2014年4月,分别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保险公司、肇事车主方、困难救助等渠道整合资金,先后兑现了伤员的相关费用,使得这起群体性疑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针对一批长期信访、案情复杂、化解较难的信访案件,交由责任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包案,积极奔走动员社会力量协调化解。《信访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已累计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万余件。
  在化解疑难信访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些信访共性问题,市、区县于是建立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区域性、群体类的诉求问题,逐类研究处理。目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国企下岗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等一大批群体类诉求得以化解。
  我市还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积极推行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实施的前置程序。
  着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维权
  为了自己房屋权属登记的事,渝东南某县的村民杨伯伯近两年上访了20余次。
  原来,杨伯伯所居房屋,本来是他和三儿子小杨共同所有,但小杨悄悄将父亲的证件拿走,与镇村经办人员捏造了虚假材料,将房屋产权错误登记到自己一个人的名下。
  上访时,杨伯伯多次要求该县国土房管局撤销颁发给小杨的《房屋产权证》,但该局对杨伯伯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处理意见。杨伯伯随即向县政府申请复查,而县政府维持了原来处理意见,于是杨伯伯又向市政府申请复核。
  市政府经过调查认为,房屋登记是房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具体行政行为,按照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于是,撤销了该县政府的复查意见,要求县政府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处理。对此,杨伯伯表示理解并不再上访,目前正积极处理。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要求,我市积极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开展“诉访分离”,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争取合法权益的问题,坚持按法定途径解决。在办理信访中积极引导培养群众的法治思维,帮助他们善用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则是规范信访秩序的关键。对未经下一级行政机关处理解决的问题,上级行政机关不受理、不交办。《信访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建立起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三级办理机制,至今已有3000余信访事项进入了三级程序,得以依法终结。
  诉访分离和逐级走访的推行,使得“倒金字塔”式信访格局得到改变,市、区县两级信访总量由2004年的6∶4变为2014年的4∶6。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以来,我市信访总量一直保持下降趋势,至2014年全市信访总件次和总人次比2004年分别下降50%和66.7%。信访总量规模在省份层面是靠后的,持续下降幅度则是靠前的。《信访条例》的贯彻施行,对我市信访工作和群众信访带来了重要的正面导向作用。本报首席记者 张珺 实习生 周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