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圆桌会: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个人心间

14.03.2017  18:35

  访谈嘉宾

  周光权: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韩德云: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

  郑尚伦: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大阳沟派出所所长

  彭静: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两高报告彰显了司法为民、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宗旨和决心。连日来,代表委员围绕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内容畅所欲言,期盼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个人的心间。

  司法改革的成果

  正惠及广大群众

  “一个个具体的案件体现出司法改革的成效,也让群众从中感受到司法公正,看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周光权说,在两高报告中可以发现,两高不但直面问题,纠正冤假错案,还在思考这些案子为何会错、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来守住底线,让这类案件今后不再发生,“这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韩德云表示,去年以来,两高在司法为民、司法改革中的作为让他感到振奋。前年,最高人民法院探索巡回法庭制度,韩德云曾在去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希望在重庆设立巡回法庭,没想到很快变成现实。“巡回法庭设在了群众的家门口,更方便他们选择法律途径来反映自己的诉求、提出自己的意愿,最关键的是,通过巡回法庭的设立,使审判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另外,两高通过信息化手段的广泛运用,不断加强司法公开,不但让群众在司法案件审理中有获得感,还大幅提升了司法效率。最为典型的就是向“执行难”开战。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员的韩德云,曾在去年前往最高法的执行指挥中心调研,他说,在这里,通过信息化手段,让“老赖”处处受限,无处遁形,“破解‘执行难’,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周光权对此也非常赞赏,“司法机关对‘老赖’想了很多办法,可以说去年解决执行难取得很大成绩,我个人对此评价很高”。

  完善改革配套措施

  解决“案多人少”难题

  周光权说,司法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很强办案能力的员额制法官、检察官选拔配置到位。但要让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还需要完善有关配套措施,打造司法改革的“升级版”。

  周光权提出,首先要加大司法说理的力度。一些案子“同案不同判”,让当事人感到疑惑,不了解法官到底是怎么想的,“判案法官应该把判决的关键理由告诉公众”。另外,员额制法官、检察官的退出机制应该尽快建立,一些进入员额制的法官、检察官如果觉得办案力不从心,可以通过这个机制退出,及时增补新的员额制法官、检察官,保证办案力量。

  韩德云认为,当前司法改革已走到关键节点。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实际上承办案件的总人数少了,但案件数量却在不断增加,全国各地都会面临“案多人少”的难题。他担心,如果负责办案的法官、检察官力量减弱,会一定程度影响案件的办理质量。他希望国家建立法律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让有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律师,能够通过选拔从事法官、检察官工作,同时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提高员额制法官、检察官的待遇,特别是保障法官、检察官的休息权,获得更符合他们劳动强度所对应的薪金。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提升社会法治意识

  法治社会建设,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郑尚伦来自基层派出所,长期的执法实践让他深切感受到,只有不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才能最有效地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让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

  “只有让群众在学法信法用法上有获得感,才能一步步培植起群众对法治的信仰。”郑尚伦说,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就在居民身边,社区民警每一次入户走访,110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和群众的面对面接触,都是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的机会。这样点对点、有针对性地“普法”,群众更听得进去,有切实的效果。另外,在宣传法律的同时,也把最新的警情通报给群众,比如盗窃多发时段、夏季用火用电等消防技巧,这些都让居民有获得感。

  另一方面,执法人员自身的法治素养,在执法办案中展现出的对法治的信仰,也能带动整个社会法治的进步。近年来,公安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力度很大,民警不但要通过法律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到最后结案,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法进行,办案流程全部记录在专业内网,执法监督人员随时可以调取查看,“公安民警依法办案,无形之中也给群众树立了榜样”。

  郑尚伦说,如今公安机关在调解矛盾纠纷中,也积极主动地引导当事人采取合法渠道化解纠纷,防止当事人采取过激甚至违反法律的行为。另外,他也注意到,现在很多涉及市场主体的纠纷,有关当事人打法律的“擦边球”,在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中,其行为虽没有触犯法律,但有违诚信原则,这需要引起重视,“在道德和法律之间,应该更关注诚信的问题,应将有违诚信的行为纳入个人的征信记录。

  抓重点人群普法

  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质量

  “提高公民个人的法律素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彭静表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高度重视、优先推动教育法治化进程,“从娃娃抓起”。

  彭静说,我国法治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中小学在法治教育的形式、课程内容设置等方面很欠缺,专业的法律师资力量不足,法治教材教辅较落后,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建设滞后,配套设施也缺乏。

  彭静表示,现在大多数学校,在课程设置上没有专门的法治课,仅是将法治内容作为思想品德课的一部分,在教育方法上,组织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庭审、现场实地参观等法治教育实践环节开展不足。而教师也不是法学专业人才,缺乏法律职业经验。在法治实践教育上,主要是组织学生参与司法机关主导的“送法进校园”活动,缺乏适宜中小学生参与的学习培训和实践教学的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教育针对性不强。

  “国家和地方应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制定《中小学法治教育实施意见》,明确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彭静表示,要从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制度设计入手,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应根据各阶段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会同司法机关编写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规范化的法律课程教材教辅用品,提升法治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法治教育评估指导机制。

  彭静建议,在中小学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并探索多元化的综合教育模式,实行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生参与相结合、模拟庭审与实地参观相结合的多种教育模式。同时,她还建议,学校应聘请司法人员、律师等校外法律专业人员任教,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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