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召开《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宣贯会

24.12.2014  01:27

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 2015年1月1日施行。为做好宣贯落实,12月18日,市地震局在江津区举办宣贯研讨会。市地震局局长陈铁流、副局长王强,各区县(自治县)地震部门分管抗震设防工作的领导以及市地震局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宣贯会上,市地震局针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参会各代表围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如何贯彻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力度作了研讨交流,市地震局有关同志针对会上提出的部分问题作了回应解答。(办公室)

图:市地震局召开《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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