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优质发展

25.04.2017  20:57

 

一是构建长效机制,规范办学行为。 推进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构建联席会议、集中整治、公开公示等9项协同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镇街职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安全管理、教学工作、考核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推动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不断改进和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民办教育的发展问题、发展方向、发展路径和发展举措,形成民办教育的长远发展思路,推动全区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实施重点督查,加强办学监督。 制定《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纳入抽查名录库,明确办学规范督查等6个抽查事项,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即抽查对象随机、检查人员随机,要求抽查至少半年1次,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办学督查。全区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一校一督学”基础上,实现民办幼儿园“一园一督学”,对全区260余所民办幼儿园实施挂牌督导,重点督查基本设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抓好民办培训机构的日常检查和办学年检,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场地设施、人员资产、财务运行等方面的工作督查。

三是突出特色优质,提升办学水平。 按“积极鼓励、政策引导、共同发展”原则,引导和支持民办学校按“一校一品一特色”发展思路,提升自身办学水平,积极推进实验外国语学校、育才成功学校和华润谢家湾小学校申报创建重庆市民办优质特色中小学。以“活动引领、特色彰显、品质提升”思路为指导,组织民办幼儿园开展“图书室建设评选”“户外区域体育活动创设与组织”“园本课程建设”等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活动,以特色活动带动民办幼儿园育儿水平提升。通过“自评申报、检查评审、公开公示、表彰通报”的程序,评选表彰管理到位、办学规范的优质民办培训机构,评选2016年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优秀单位”7个,激励民办培训机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