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大调研》:沙坪坝区人大关于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08.12.2015  18:35

 

重庆人大调研》:沙坪坝区人大关于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5-12-08  来源:《重庆人大调研》2015年第5期

原标题:关于沙坪坝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全面深入了解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2015年6至9月,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及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随机抽查或暗访检查了重庆绝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重庆五食餐饮有限公司、王少龙火锅店、沙坪坝区磁器口老街陈建平麻花食品有限公司等75家食品流通、生产加工企业,认真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与部分企业主进行了座谈交流,广泛征求吸纳了各方面对加强沙坪坝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沙区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近年来,沙坪坝区委、区政府一直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当成关系国计民生、涉及百姓健康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和食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治理整顿食品市场秩序为重点,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创新完善网格化监管模式、依法推进规范化建设、深化巩固机构体制改革成果,初步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多年来沙坪坝区未发生一起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坚持改革创新,监管机制日趋完善。一是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沙坪坝区政府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沙坪坝区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列为“创新社会治理”20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与各街镇、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实施“一票否决”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且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经常性增长而逐年增长。二是食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全面完成了食品监管职能整合、机构调整设置以及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全区食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建立了“分局(承担区食安办职责,全面负责全区监管工作)+街镇(具体承担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村社(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三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责任明晰”的工作新格局。三是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主任、分管副区长为副主任、区政府办等24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街镇也相应成立食安办,增加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食品监管工作任务。

(二)坚持依法办事,监管行为不断规范。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沙坪坝区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意见》,明确规定了基层行政执法程序、许可审批规范,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二是坚持简政放权。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24个街镇监管所,赋予基层监管机构与分局同等责权;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许可审批监管平台网上全程办理,将一般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2014年以来,全区共办理“四品一械”行政许可9037件,均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服务对象现场评议满意率为98%。三是完善投诉机制。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形成“基层所—分局—市局”完整的投诉受理转办制度、流程、标准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12331”食品药品电话投诉举报平台,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2014年至今,共受理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650件,提供案件线索182条,处理反馈率达100%。

(三)坚持突出重点,监管成效逐渐凸显。一是突出宣传培训。全区开展了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五进”工作,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爱国卫生月”“全民动手日”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升;通过组织食品安全“网点式”法规培训、执法人员和监管协管员“四品一械”业务培训等,进一步增强了各类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执法监管人员的履责能力。据初步统计,目前食品安全“三小”行业健康体检率达98%、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98%、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90%以上。二是细化方案指导。积极争取专项整治经费,通过摸底清理和整治规范,细化完善了小餐饮、小副食店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三个整治方案,初步清理出全区3100余家无证“三小”企业。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建立食品安全巡查、抽查、备案制度等,督导超市、集贸市场落实原材料索票、索证制度,2014年至今,对全区164家食品生产、4487家食品流通和3980余家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完成食品监督抽验853批次。四是加大惩处力度。重点对歌乐山食品加工企业片区、西永微电园区、驻区高校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磁器口景区等食品高危环节加大惩处力度,共开出执法整改意见书1876份,取缔无证企业315家,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27件,上缴罚没款373万元,案件查处数居全市食药监系统前列,无一例错案和行政复议及诉讼,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尚未完全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从农作物生产、食品加工、市场流通、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各个环节对食品安全监管都作了明确具体规定,无论是在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是刑事处罚等方面要求更趋严厉,并对监管人员、从业人员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处于旧法业已失效、新法刚刚施行过渡时期的沙坪坝区食品安全宣传频次、力度、深度、广度、效果与实际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监管、轻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泛,针对性不够强,手段不够有力,致使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公众普及率不高,广大市民、消费者群体及部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薄弱,群众主动维权意识不强,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参与食品监督的浓郁氛围。三是监管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新组建的食品监管机构人员来自多个部门,不少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参差不齐,缺乏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磨合期较短,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体制机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一是监管力量比较薄弱。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虽然做了人员、职能划转,但工作总量增加与人员结构不合理矛盾较为突出。据统计,截至2015年9月,沙坪坝区共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794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64户(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140户,小作坊24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4487户,餐饮服务单位3980户,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199个,学校学生食堂228个。面对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全区监管执法人员仅131人,其中专职76人,兼职55人;基层直属监管所10个,非直属监管所14个,聘用村社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223人。现有的监管机构、人员编制难以实现有效监管。二是工作保障相对滞后。街镇直属监管所和非直属所的监管经费、执法装备和执法车辆等分别由市、区两级保障,保障差异很大。如:执法装备方面,10个直属所由全市统一配备有专门标识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而14个非直属所均未配备执法车辆,制约了日常监督检查效率和覆盖面。三是协调机制有待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是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部分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明确界定,同时也没有地方法规出台进行调整,以致监管部门之间界定不清,各个环节衔接不紧密。如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实行农业和食药监部门分段监管,其中,农业部门负责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药监部门负责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部分食用农产品监管权限认定仍然有交叉,监管工作缺乏连续性,仍处于“形和而神散”和各自为政的分散监管局面。

(三)监督管理尚未完全到位。一是部分环节监管薄弱。沙坪坝区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城高校食堂,西部新城现代物流园及微电园大型企业食堂以及在建工程建筑工地食堂数量众多,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区域分布范围广,加上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城区及厂区多,食品摊贩和“无证三小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副食店和小餐饮店)安全隐患客观存在。二是联动机制不够完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食品监管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还不够通畅,对查处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缺乏有效的共同惩戒“平台”。一些食品加工作坊不具备食品生产条件,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常年制售,未能通过行政执法和司法途径彻底取缔。三是监管手段十分单一。监管人员日常巡查主要查看是否有过期食品、进销货台账是否齐全,难以发现内在质量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宣教。一是深化普法宣传。沙坪坝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将新《食品安全法》纳入全区普法规划,多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食品消费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督参与意识。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狠抓从业人员教育。要持续抓好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培养社会责任感,树立质量和信誉意识,督促从业人员守法诚信经营。

(二)严格执法。一是保持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要早发现,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找准典型案例,重拳出击,铁腕治理,切实维护全区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经营秩序。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要认真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农村偏远地区、集贸市场、大中小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特定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治理,对流动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等薄弱环节和高风险节点加大规范整治和日常巡查、抽检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三是注重源头治理。坚持市场监管前移,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商品质量准入制度,深化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建设,持续推进电子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商品可溯源。

(三)加强监管。一是完善监管体制。要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食安委”综合协调作用,形成“食安委”牵头部署、街镇全力配合、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综合监管体系,增强监管工作合力。二是落实联动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权限,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将食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职能部门和各街镇绩效考核。在分段负责基础上,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时段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经营主体。三是建立评估预警机制。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食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及预警机制,针对特定问题和关键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应急防范预案,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发挥行业协会服务监督作用。要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在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桥梁和纽带作用,倡导行业诚信自律,形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行业协会成员集体维护公共利益的约束机制,打造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良好局面。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第三方监管等方式扶持有影响力、运作规范的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建设。五是创新监管方式。要探索建立街镇、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激励机制,监管部门可从街镇、村(社区)、相关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离退休人员中选聘部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担任协管员、信息员等,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把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社区)及每一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最大限度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此外,要发挥基层监管作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坚持公开透明,公开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让公众知晓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状况,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六是注重舆论导向。针对人们普遍对食品缺乏安全感,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全社会的科普宣传,立足正面引导,逐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信心。同时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新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网上举报平台等,及时查处群众投诉案件。选择一批典型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形成警示效应。

(四)落实保障。一是充实基层执法力量。鉴于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繁重,建议根据食品安全监管数量和监管任务实际,对监管任务重的街镇增聘专职协管员。二是加大对街镇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在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基础上,逐年加大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和执法必备硬件设施投入,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三是研究出台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最大限度地挤压制假售假者的活动空间。四是改善监管工作条件。针对执法装备不足问题,建议将非直属所执法车辆纳入指标,优先加以解决。(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  执笔人:刘中  张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