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11.06.2018  22:50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区教委全面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个必管”要求,落实区教委行业主管、学校主体责任,坚持区教委与学校、学校与责任部门、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发展质量考核,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教育督导考核内容,纳入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核内容,每年开展3次专项督导,实施学校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推行台账管理制度,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建立8本安全台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管理。  

二是增强防控措施,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制定实施《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实绩。严格执行《学校火灾隐患整治方案》,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清洗维修60余台学校自备变压器,集中整治学校 150余处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新配、更换学校灭火器 1000余个、消防疏散引导箱 6 个、应急照明指示灯 200余盏、食堂燃气报警装置3个。联合区消防支队先后建成五云山寨学生素质基地消防教育馆、区少儿消防体验馆和校园消防实景逃生体验馆、青少年消防安全体验中心等馆所,参加体验的学生和老师年均超过3万人次。  

三是集聚各方力量,建强消防安全队伍。 各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校长、分管校长、保卫干部、护校队员各司其职,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按照“平安校园”建设要求,以988名学校护校队员和682名专业保安为基础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形成消防安全队伍“建、管、训、用”长效机制,实现消防安全人防力量全覆盖。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联合区消防、校保支队,每年开展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职学校、民办幼儿园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少于2次。积极接受上级及其他区县检查,迎接教育部公安部督查1次、市级专项检查2次、区县交叉检查1次。  

四是抓好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能力。 印发《消防安全教育教材》《消防知识读本》,购置网络安全教育资源 2 套。下发《配备消防课专兼职任课教师的通知》,落实每学期4课时教学计划,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三进”工程。在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张贴提示性、警示性、禁止式的消防安全标识300多处,消防挂图100余幅。结合全系统3月安全教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6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关键时段,开展“我是消防宣传员”“火灾隐患随手拍”“消防绘画书法比赛”等活动,每年组织消防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500多次,消防紧急疏散演练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