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乡镇环卫和农村垃圾收运管理标准 行政村生活垃圾至少三天收集一次

22.05.2020  10:12

5月22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解决长期以来乡镇一级环卫作业效果、标准差异较大,环卫作业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问题,重庆制定出台了《乡镇环境卫生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共14章,主体部分对乡镇清扫保洁,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与处理,乡镇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环卫车辆,环卫车辆停车场,环卫人员休息场所,人员配备,应急管理和考核评价等11个方面提出了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

标准》针对不同的作业管理对象,从一般要求、质量要求、作业要求等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规范,详细规定了作业完成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对作业时间、作业频次、作业流程、作业量等作了规范,对相关管理责任和要求进行了明晰。

标准》具体有以下五大特色亮点。

亮点一:《标准》的制定出台,属于开创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国内关于环卫作业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均针对城市环境卫生,一些省市出台的涉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标准规范,主要针对容貌管理,以及环卫设施设备配置等内容,乡镇环卫作业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管理仍属空白。我市这一《标准》的出台,弥补了这一不足,在全国具有率先性。

亮点二:《标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区分作业对象,划分不同作业等级,拉开层次、分级规范。比如,在乡镇清扫保洁中,将作业对象划分为乡镇道路、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居民小区、乡镇水域等几类不同作业对象,将乡镇道路再细化为3个不同道路等级,分别针对不同的作业对象进行要求规范,层级更加明晰,要求更加具体,方便环卫作业单位操作执行,也方便管理部门监管考评。

亮点三:《标准》创新提出乡镇道路清扫保洁劳动定额。《标准》参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劳动定额标准,对乡镇道路清扫保洁的具体作业频次、作业流程和作业效果,明确了详尽细致的规定,从而为乡镇环卫购买市场化服务提供了相关依据和参考。

亮点四:《标准》探索提出集贸市场、乡镇水域的环卫作业管理标准。我市乡镇普遍存在周期性赶集(赶场),赶集日和非赶集日如何清扫保洁、如何清运垃圾、集贸市场是否冲洗作业,《标准》都做了相应规定。部分乡镇中存在河流、水库等水域,《标准》对如何做好水域保洁也探索提出了一些规范要求。

亮点五:《标准》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提出详细、较高规范要求。针对以前垃圾收运不及时、垃圾装卸过程野蛮、运输过程中垃圾抛冒滴漏等问题,《标准》从垃圾收运作业方式、作业流程、作业质量、作业效果进行规范,从而强化考核考评。比如,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频次每三天不应少于1次,每周清理并运输垃圾收集点内的生活垃圾不应少于2次等等。

此外,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乡镇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设置标准》《农村地区厨余垃圾处置技术指导手册》等标准规范已开始着手编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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