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
6月12日下午,垫江县人民法院院长程晓东主持召开垫江县人民法院、垫江县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垫江分会三方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县法院副院长谭康、左平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县司法局局长杨建明、分管副局长史道银(兼市律协垫江分会会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如何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在认真听取律师代表的意见后,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一致意见。
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县法院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三方联席会议,健全完善三方会议机制,明确联席会议的议程及贯彻执行等事项。县法院、县司法局分别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建立相互通报情况制度,建立重要工作情况向县委报告制度,建立宣传制度。对涉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及时予以研究解决。
二是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认识,切实保障律师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县建设。三方联席会议平台要共同致力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优化服务环境,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深入推进“法治垫江”建设,打造良好和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三是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律师执业权利。律师调查取证存在困难的,法官应当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和案件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职权收集调取证据或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庭审中法官要认真倾听律师发言,不得无故打断、制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应对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的内容进行客观、准确的归纳,并对采纳与否表明观点、说明理由,不得不作评判或采用程序化的语言简单予以否定;法官要依法保障律师的人身权和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在安检通道、阅卷、开庭、辩护、送达、执行等方面为律师提供更多便利和服务,并鼓励和支持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律师调查令等制度,切实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四是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司法公正。法官与律师在交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廉政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杜绝介绍案件、单独会见、行贿受贿、吃请送礼等违法违纪现象;县法院和县司法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听取双方有关执业能力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廉洁诚信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