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

03.05.2017  16:23
      垫江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林业局、市林场改革办的帮助下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一是明确了功能定位和属性。将我县宝鼎林场和明月山林场在编人员和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林场各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了与新的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两个国有林场按公益服务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强化了公益服务职能,并核定了编制人数为40人。
      二是妥善安置了富余人员。全县国有林场按照天保工程政策,安置富余人员74人。
      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林场基本面貌。近年来,利用多种筹资方式,实施了林区防火公路建设、管护站和护林点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农网改造、网络通信等项目,极大地改善了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抢抓机遇,大力实施重点项目。近年来,完成森林抚育补贴任务53000亩,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3000亩,林木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森林生态系统更趋于稳定健康。
      五是大力培育森林资源,保障林场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是林场的根本,我县国有林场始终坚持“以林为本,合理开发,综合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以林地林权管理为核心,将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作为林场经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在保林中治林,在兴林中治富,保障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