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强化措施着力推进依法治教

09.06.2015  19:40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设立9个片区教育管理中心,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小学管理实现“均衡促动”;召开全县村小管理工作现场会,继续深化村小“五个统筹”管理模式,村小办学实现“学区带动”。在代表重庆市接受执法检查中,全县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陈竺副委员长的高度肯定。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促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牵头筹备召开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编制完成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投资3750万元强化职教基础能力建设,配合全市钟表园落户垫江的产业结构调整,自培教师、自编教材开办计时机械专业,成为西部地区“独家”专业。社区教育扎实开展,全民学习活动、摄影大赛、编写社区教材等先后获得全国等级奖,并被表彰为全市扫盲实验工作先进集体。成功创建全市社区教育实验区县,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并顺利通过验收。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切实保障教师各项权利。 加强教师培训,开展各类培训93项,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10项,县级财政投入资金项目83项,参培人数达30123人次,全县教师人均达3.7次。优化教师结构,补充新教师330名,其中特岗教师90名;组织直属学校考核选聘大学优秀毕业生60名,其中免费师范生22名;推荐确认市级骨干教师16名,新增中、高级“双师型”教师3名,城区学校面向全县遴选教师制度不断完善。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坚持依法办学,理顺管理体制,增强管理活力,形成县教委宏观领导,片区教育管理中心管理指导,民办教育机构独立办学的管理体制,在管理中坚持公民办“五统一”(审核认定统一程序、教育教学统一管理、教师培训统一组织、安全稳定统一要求、督导评估统一标准)。目前,全县民办幼儿园达58所,民办小学附属园9所,占全县幼儿园数的39.6%,民办园在园幼儿12165人,占全县在园幼儿数的28%;民办普惠园53所;民办中学1所,民办小学11所;短期培训机构10所;在办留守儿童托管家园8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