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09.06.2017  23:34

 

第一,落实“三级”责任,保障强力推进。 一是强化政府统筹责任。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近3年,在城区及周边新建学校4所、规划学校6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出台创建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多次召开专题会、研讨会,凝聚全县力量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在县财政相对吃紧情况下,安排创建经费1.6亿元,为创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二是落实教委牵头责任。 调剂专门力量,成立“创建办”,系统跟进、跟踪落实创建工作。细化工作责任,按照“牵头抓总、分块负责”工作思路,实行分片区包校制度。强化过程跟踪,坚持周小结、周安排,保障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落实学校具体责任。 坚持“抬底部、补短板”原则,采取“一校一策”办法,推动办学条件达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校一策”整改台账,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推动学校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履行责任。

第二,推进“三大”工程,实现条件均衡。 一是重点工程建设助推办学条件改善。 总投资2.59亿元,新增校地16.81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0.57万平方米、运动场地6.52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的40所学校(含新建、续建、改扩建)已建成33所,生均校舍、校地、运动场馆面积基本达到督导标准。 二是“全面改薄”工程提速校际均衡协调。 围绕“全面改薄”,近5年累计投入教育设备和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1.4余亿元,推动设施设备均衡配置。投入近6000万元解决图书及设施设备等薄弱环节,实验室、图书室、多媒体、生均设备值达标率均为98%以上,六大功能室、校园网、计算机达标率均在90%以上。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结构优化。 足额核定学校编制,通过“考核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音、体、美、科、劳、信学科教师配套率达90%以上;校长交流比例为6.64%,教师交流比例为8.16%,师资建设指标达到督导标准。

第三,突出“三条”路径,激活均衡动力。 一是突出片区带动。 在小学,完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形成“教育管理、教育督导、教育科研”片区。积极探索片区内学校共同发展的运行模式,基本构建起学校发展共同体。在初中,设立三个“初中协作教研组”,对初中教研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是突出“校际”联动。 采取“结对推进、领雁帮带、合作扶助”等方式,34所学校实施领雁工程、67所学校实施校校牵手,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有序扩张和区域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突出“村小统筹”。 将全县每个中心校和完小设置为学区,对所辖村小实施“统筹师资力量、课程安排、教研活动、经费安排、考核评价”的管理模式,加快提升村小办学水平。

第四,深化“三项”举措,推动品质提升。 一是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坚持“点上出成果,面上抓推广,一校一品牌”,强力推进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全县学校总计培育特色项目90余个,涌现出国家级特色学校4所、市级16所、县级16所。 二是深化教育课程改革。 强力推进卓越课堂建设,“121”学导式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边远薄弱学校推广面达90.36%,卓越课堂达标率62.41%。 三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拓展育人渠道,建立艺术、劳动、科技等基地31个、乡村少年宫6个;创新育人载体,课程辅助、社会实践、家校共育活动广泛开展;提升校园文化,适应教育新常态的办学理念不断完善,体育、艺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