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法院:六点建议完善垫江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

21.04.2016  11:35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的现实需求和必然选择。近日,垫江县法院牵头组织县司法局、县律师协会、县信访办、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县医调会等相关部门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总结了法院调解室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与相关部门交流了调解工作经验,并就健全完善垫江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一要补齐短板学习先进调解经验。 学习县医调会、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先进调解经验,补齐调解室工作目前存在的短板,切实发挥调解室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作用,保障群众权益。要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素质,调解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热爱调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间具备相应公信力。要善于营造调解氛围,善于换位思考,采取矛盾双方分别沟通、加强调后随访等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建立可行的调解方法。

      二要促进调解资源均衡发展。 坚持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调解渠道,保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力量均衡发展,发挥专业领域调解重要作用,推动调解资源“百花齐放”,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加名副其实。

      三要构建纠纷化解联动协调机制。 健全完善立案调解、诉调对接实现诉调分流,确保调解室工作体量。探索建立前端调解拦截机制,将部分简易程序、家事纠纷等案件纳入调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合理利用外部资源,注重深度融合社会治理网格管理机制,整合社区网格力量,将社区网格长纳入便民诉讼联络员,指导网格长深度参与调解工作,发挥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

      四要探索建立综合调处机制。 争取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借鉴“荣昌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强力推进法院、司法局、人力社保局、公安局、卫计委等机关协同建立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将信访案件纳入综合调处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纠纷化解体系,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切实发挥综合调处功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让调解的“东方之花”在垫江绽放。

      五要依托法院打造承内启外的枢纽性功能平台。 以法院新审判大楼建成为契机,探索把法院、司法局为主导的人民调解室升格为联合调解中心附设平台,法院提供五个以上的功能性调解工作室作为平台办公场地。强力推进公职律师、律师事务所有序介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律师名册,名册内律师进入人民调解。打造法官、律师职业交流平台,规范职业交往行为,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

      六要推进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 测算不同类型案件需求,精细化配置审判资源。推进职责、程序等资源要素结构性调整,不断优化人、案、程序关系。探索建立院机关庭与综合审判部门、人民法庭的审判资源对接机制。完善保全、鉴定评估等审判事务集中行使工作机制。研判跟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探索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建设。通过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充分发挥审判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作用。

来源:垫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