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法院五项举措确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

07.03.2017  23:37

垫江县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因地制宜创新举措,内挖潜力外聚助力,推动院领导回归“台前”带头办案,形成常态化高效化的机制活力。今年1-2月,首批入额的8名院领导,共受理案件79件,审结41件,结案率51.90%。


一是合理定量办案任务。 精准评估院领导审判管理监督事务和行政管理事务工作量,参照其他入额法官年人均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办理难度等,确定院长年办案量不低于全院员额法官的20%,其他院领导不低于25%-30%。健全分案机制,在随机分案基础上,鼓励院领导主动办理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明确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和本院再审案件由院领导办理。


二是规范组建办案团队。 遵循“年龄新老搭配、资源均衡配置、人员各司其责”的建队原则,由审管办在相关业务部门,依照案件类型为院领导选取相对固定的青年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按1:1:1比例组建8个办案团队,协助院领导办案,传递司法经验。同时团队严格遵行本院印发的《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司其职,院领导亲力亲为,坚决杜绝挂名办案现象。


三是网上公开办案进展。 在全市法院网上办案系统内统计台账板块,将8名入额院领导办案台账设置为单独序列,本院法官可同步查看8名入额院领导各自旧存、新收、审结、未结、结案率等案件办理时时动态,以院领导个人审务公开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四是严格考核办案质效。 出台《案件质量责任评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等多项规定,建立案件评查、违法责任追究、审务督察“三位一体”司法责任监督管理体系,对院领导办理案件严格实行与其他入额法官同一标准的质量业绩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

 

五是创办领导办案专刊。 每月初制作入额院领导办案专刊向县委政法委上报,汇总上月院领导收结案情况,并列明入额院领导当月开庭、调解、审委会、专委会和协调案件的时间安排。以便县委领导全面掌握院领导工作情况,减少院领导非必要事务性会议参加,避免办案与会议的冲突,保障院领导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案件办理。 

来源:垫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