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新城区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推进

20.04.2017  19:16

  一是正确处理关系。坚持开发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并重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原则,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切实做到既快马推进项目建设,又扎扎实实落实环保措施,着力打造“富饶、秀美、宜居、宜业”的生态新城。

  二是教育引导施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科学有效的治理措施,突出抓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污染物控制与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坚持“开发建设到哪里,就绿化美化到哪里”,使开发建设与绿化美化协调配套、相得益彰。

  三是严格控制准入。严格执行“三不许”,即未经准入审查的项目不许签约、未完成环评的项目不许开工、环保“三同时”未经竣工验收的项目不许投产;建立施工企业诚信档案和媒体曝光制度,对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准入的建筑企业,取消项目承建资格、关停所建工程,将其纳入诚信管理“黑名单”并公开曝光,不再受理该企业或法人代表任何项目承建投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