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调解规范化运行成效显著

04.06.2015  10:57
        一是以创建“标兵”调委会为抓手,不断强化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在“三表”、“四制度”、“五有”、“六统一”基础上,以“工作运行好、调解效果好”为标准创建“标兵”人民调委会,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运行。截至目前,共授牌表彰“标兵”调委会79个,规范化调委会24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达标率超过70%。另外,与四川省万源市等周边市县建立了“边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筹建县级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形成了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居)调解组织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以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为着力点,不断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通过调整人员岗位、组织培训、评选优秀人民调解员、及时兑现案件补贴、现场奖励等方式,不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工作热情,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参与到人民调解队伍中,全县目前有人民调解员939名,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其中有2人获得“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有16人获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150名人民调解员获“县级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三是依托多位一体综治平台,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的地方特点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主体地位。如修齐创建“五理五化、凭票上访”制度、蓼子乡创建“走村串户流动化解”工作模式、复兴街道创建“红袖标工程”、庙坝镇创建“调解八步工作法”、明通镇创建“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等,为此,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大幅提升,人民调解协议准法律效力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及司法机关认可。人民调解作用的有效发挥,有力地缓解了信访、诉讼压力,同时也适应了社会多元化处理矛盾纠纷的需要,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