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法院前三季度案件调解率为71%

02.11.2015  15:17

  今年以来,面对案件数量的急速增长,城口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创新调解方式,深化便民诉讼,纵深调解网络等方式,实现从“案结事了”到“案结事好”的转变。1—9月,该院共计收案129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8.8%,其中审结可调解结案案件493件,调解结案350件,调解率达71%。

 

      一是科学谋划,深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起以法院为龙头,司法所、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为骨干,以社区、村级调解委员为支点的调解网络。于部分乡镇党委政府设立调解办公室,建议统一QQ群,负责日常纠纷调解、上传下达、沟通交流、后续跟踪等工作,实现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有机结合。完善调解培训工作,通过资深法官业务指导、模拟庭审、现场调解、视频学习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定纷止争、联系群众、应突处突的能力。1—9月,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175件,调解结案148件,调解结案率为84.6%,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24次300余人次。

 

      二是合理布局,拓宽便民诉讼网络。充分依托“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大网络,增选10名便民诉讼联络员,强化基层纠纷解决力度。分片区划定便民诉讼联络员案件联络任务,定期对案件当事人采取庭前释法、庭前调解、情绪宽抚、情感帮扶等方式,提高案件调解率。今年以来,联络员共计参与调解案件126件,调解结案93件,调解结案率为73.8%。

 

      三是释法析理,加强调解宣传力度。组织“法律进乡镇”、“法律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调解适用、纠纷解决意识。对矛盾较大、标的额较大、当事人众多的案件,重点开展回访工作,形成“院领导+资深法官”的固定模式,加强软化纠纷解决宣传力度。监察室真实、准确记录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统一制作台账。1—9月,该院共计组织以上普法宣传活动8次,当场成功调解12起涉及离婚、继承、抚养、农村侵权等纠纷。监察室、各业务庭室重点对40件案件开展了回访工作,通过悉心调解,耐心讲解,当事人均服从生效判决规定的权利义务。

 

      四是整合资源,推进调解前移。该院大力推行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纳入调解范围,做到诉讼调解关口前移。根据实际情况,抽调资深法官,专门从事庭前调解工作。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坚持证据交换与庭前调解的有效结合,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工作,促成当事人合意调解纠纷。1—9月,该院庭前参与调解案件350件,占可调解案件的71%,庭前调解结案73件,占调解结案案件的20.5%。

来源:城口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