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法院坚持巡回审判推进司法为民

10.10.2015  11:15

      考虑到城口山高坡陡,地广人稀等地形严重制约为民司法的落实,极大地增加了群众“诉累”,该院以巡回审判为接入点,将法庭送进深山,送到基层,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1—9月,该院共计开展巡回审判125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5.6%,现场调结案件104件,同比增长9.8%。

      一是细化巡回任务。出台考核办法,严格院、庭长、法官巡回审判任务数,将巡回审判数量、巡回普法次数、案件回访等工作指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审管办、研究室定期对各庭室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完善法庭巡回审判机制,建立“法庭+巡回审判站”的巡回模式,提升司法适用率。今年以来,该院院、庭长均完成了既定巡回任务,于高观镇巡回审判站共计开展巡回审判45次,三个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为76.3%。

      二是拓宽巡回范围。建立健全“1+2”模式拓展巡回审判范围,增大巡回审判覆盖面。在传统注重民事案件巡回审判的基础上,有条件地向部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予以倾斜,保障巡回审判落到实处、均衡发展。今年以来,该院共计对涉及农村故意伤害、盗窃、非法储存爆炸物等4件刑事案件及对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等2件行政案件开展了巡回审判,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规范审判细节。在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注重巡回审判与提升司法效率相结合。尽量缩短办案周期,简化办案程序,提倡诉讼便利化。坚持“三就地”原则,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就地履行,充分保障审执兼顾,保证当事人的合法诉请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实现。审监庭、研究室作好随案登记。

      四是强化工作衔接。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和旁听案件审理,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村委干部等的作用,把巡回审判与法治教育、正面宣传法院和法官结合起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计邀请25名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与基层党委、政府、调解组织召开巡回审判工作会7次。

来源:城口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