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城市“生命线” 重庆拟出台城市管线条例

26.11.2015  10:47
综合管廊示意图。 网络图片

        华龙网11月25日23时25分讯(记者 徐焱)城市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这条“生命线”,重庆将如何规范管理呢?今(25)日,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参会人员分组审议了《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对我市城市管线规划、建设、维护和综合管廊的管理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重庆将规范综合管廊管理使用 入廊管线或需缴费

        城市管线是什么?重庆市城乡建委主任程志毅称,目前,全国没有对城市管线的统一定义。草案中将城市管线定义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地下管线和地上管线,如电力、通信架空杆线。

        据了解,草案明确了管线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综合规划的编制主体和程序,要求在规划阶段协调和衔接好各类管线与道路交通、园林绿化、人防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关系,避免彼此平面交叉和互相干扰。草案还要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告知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管线建设单位按照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安排项目建设,以统筹城市道路和管线的建设时序,保障同步实施。

        除此之外,草案中还涉及到了综合管廊的相关问题,要求在编制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时,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明确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有条件的旧城改造区应根据功能需求,规划建设综合管廊。

        程志毅介绍,按照草案规定,今后对于建成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在综合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另行审批已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建设工程。同时,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入廊管线权属单位应缴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费用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分组审议建议亮点纷呈 建议加强管网档案管理

        分组审议环节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常委会组成人员贺学均认为,重庆是老城市,对于管廊管线的规划有必要进行建档,新建档并不困难,但是对于老旧管线也应该有一个具体的办法,明确城市管线普查问题,在条例中做出相应表述。掌握原有的老管网建设情况,将有助于新建管网的审批。

        常委会组成人员兰运华称,城市管线建设十分重要,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城市最基础的工程,城市管线建设做好了,也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对于草案中提出的“对城市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因为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公共服务性的,而不是市场经济的行为。

        常委会组成人员刘有恒说,城市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管网的正常运转的确要通过立法来保障。但条例对管网档案管理还比较薄弱,如今施工挖断水管、气管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与管网档案建设薄弱不无关系。因此条例有必要对档案的保存、查阅,乃至公开性、快捷性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档案建设、档案管理、档案查询方面进一步做出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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