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事诉讼惩犯罪!市城市管理局联手市检察院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11.05.2021  15:33

5月11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依法保障和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安全。

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经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道路平整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要规范设置道路上各类检查井、盖。今年3月,“城市道路井盖等附属设施的移位或者丢失、未及时修复正位或者补缺监管”列入城市管理部门市本级市场主体监管执法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相关负责人表示,把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依法监督、推进排查厘清各类城市窨井盖权属关系,明确落实权属责任主体,开展普查建档,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对窨井盖存在缺失等问题的,及时补装修复。

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市城市管理部门与市检察机关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发挥检察机关公共安全法益保护的职能作用,以调研座谈、集体约谈、联合检查、检察建议或者执法建议、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多种方式,监督城市窨井盖权属单位履职尽责。

同时,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将加强城市窨井盖部件综合普查,并整合进入本区县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运用物联网、传感器、智能化等现代信息技术,“激活”城市窨井盖智能信息,努力实现城市窨井盖在线监测和安全预警。

市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协同城市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以公益诉讼促整改,以刑事诉讼惩犯罪,共同推动城市窨井盖系统治理、综合管理,整改消除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市民发现城市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可通过12345、12319政务服务热线等多种路径反映投诉。相关部门将根据市民投诉的窨井盖安全问题,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改正或者依法查处;对涉窨井盖刑事案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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