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专题联席会议召开

19.10.2015  15:23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社会安全稳定。10月15日下午,市安监局召开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10月专题会议,市经信委、市商委、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商委介绍了全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现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检测、质量监管方面采取的安全措施情况,并对安徽芜湖“10.10”液化气燃爆火灾事故进行了通报;市经信委介绍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信息第858期办理情况,并通报《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条例修订工作情况;市质监局介绍了重庆四合燃气有限公司涪陵新增工业用气管道试压、置换等安全隐患处置情况。

会议指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是关民生大计工程,政府重视、百姓关注,一旦发生事故,不但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而且还会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红线意识。深刻吸取“安徽芜湖“10.10”液化气燃爆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要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作是自己的教训,进一步明确职责、主动作为,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记“血的教训,绝不能再用人民生命来检验”。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行业安全管理各项政策落地生根,确保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落实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规范城镇燃气经营市场,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采用二甲醚掺入液化石油气充装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要按行业的规定增设安全警示标识,严格液化石油气的使用;二是高度重视、尽心尽责,由市商委督促区县城镇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尽快明确职责、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三是要把排查整治与“打非治违”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特别是对城镇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存在非法经营行为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具备安全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从快处理。